公告訊息《航運季刊》特刊徵稿 徵稿截止日期:2023年 1 月 31 日 其他詳如後說明2022-06-14

 

《航運季刊》特刊徵稿

 

    航運季刊於 1963 年創刊,迄今已逾 50 年,向為國內海運領域最具代表性的專業學術刊物。按本季刊於每年三、六、九、十二月定期出版,紙本贈閱全體會員及國內外相關學校、圖書館與資料庫,以供瀏覽參考暨典藏存檔之用;至於刊登內容,則以全球海運、航空貨運與場站、港埠、倉儲、物流與供應鏈及郵輪等重要環節,其中有關法律、政策、經濟、規劃、管理及資訊等社會科學範疇的專業學術論文為主,長期以來迭獲產官學研各界好評,可謂著有貢獻。

 

一、特刊主題:國際海洋建制的過去與未來

 

二、特刊主題說明:

    廣義的海洋建制,包括構成涉海事務的一切規範,例如國際海洋法與海商法,均屬之。考其來源淵遠流長,依據文獻,早在古羅馬時代,便有對海洋定性的相關探討,包括論述海洋是否應為公有物(res communis)抑或無主物(nullius)的爭議,即是其中犖犖大端;直到14世紀,亞拉岡(Aragon)王國為管理海上行為,編纂了《海洋習慣》(Book of the Consulate of the Sea)此部鴻篇巨制,影響所及,一般咸認其乃後世海商法的雛型;迨及16世紀,國際法之父——薩拉曼卡學派法蘭西斯科.德.維多利亞(Francesco de Vitoria),提出海洋利用為人類生存基本要素的看法,並將其歸屬於自然法範疇;繼於17世紀胡果.格勞秀斯(Hugo Grotius)首倡的海洋自由論,則進一步發揚光大;俟至1958年以降,《領海及鄰接區公約》(Convention on the Territorial Sea and the Contiguous Zone )、《公海公約》(Convention on the High Seas)、《捕漁及養護公海生物資源公約》(Convention on Fishing and Conservation of Living Resources of the High Seas)及《大陸礁層公約》(Convention on the Continental Shelf)等部至關重要的共同規範陸續出現;最後以1982年制定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集其大成。然而該部公約是否即是海洋法的終點?答案應為否定的;主因隨著科技發展,代表人類得以利用海洋資源的能力,現正處於飛躍提升階段,然而換個視角觀之,此點似亦指示我們,一套嶄新的制度或有可能於未來形成,特別是近期蔚為研討焦點的管轄權外區域」(Area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議題,在各國眾望所向及有志之士的努力下,勢將為我們勾勒出值得期待的美好藍圖。

 

三、特刊徵稿相關議題如下(請擇一投稿):

(一)試以法制史角度,分析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制定前的過往文獻;

(二)試以政治思想史角度,分析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制定前的過往文獻;

(三)試以海運史角度,分析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制定前的過往文獻;

(四)基於現況,請針對海洋法的未來提出預測與期待;

(五)基於現況,請針對海洋政策的未來提出預測與期待;

(六)基於現況,請針對海運的未來提出預測與期待。

 

四、徵稿須知:

(一)徵稿截止日期:2023年 1 月 31 日。

(二)本刊撰稿格式,請參閱網頁:

 http://www.mq.org.tw/contents/contents/contents.asp?id=84

(三)來稿請註明:《航運季刊》特刊徵稿;

(四)本刊不收取投稿費用,但投寄之稿獲刊載後,酌致薄酬新臺幣1萬元整;

(五)為統一收件,來稿請使用本刊建構的線上投稿系統:http://www.mq.org.tw/contents/manage/manage.asp

聯絡人:林旻昇 中華海運研究協會 研究員/,

電話:02-2551-7540 轉14。

聯絡人:吳志淵 中華航運學會 研究員/,

電話:02-2321-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