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訊息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徵 飛航水路調查官2021-04-01

聘用人員

一、一般條件:

    1.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六年以上者。

    2.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及工作經驗者。

二、具英語溝通、電腦操作及中、英文寫作能力者。

三、具船舶安全/船員人力/船舶保修/船舶設計/船舶貨物積載/海上交管/航海氣象之管理經驗及以下經歷之一者:

    1. 領有中華民國一等船長(輪機長)適任證書、曾任一等船長(輪機長)六年以上經驗,或具有與擬任職務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六年以上。

    2. 經國家考試取得驗船師資格並曾任驗船師五年以上經驗,或曾任驗船師十年以上經驗,或具有與擬任職務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十年以上。

    3. 曾任港口管制員十年以上經驗,或曾任港口國檢查員十年以上經驗,或具有與擬任職務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十年以上。

    4. 曾任港口管理或港灣設計十年以上經驗,或具有與擬任職務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十年以上。

    5. 曾任公務機關運輸事故調查或船舶管理十年以上經驗,或具有與擬任職務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十年以上。

    6.曾任P&I運輸事故調查十年以上經驗,或具有與擬任職務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十年以上。

https://web3.dgpa.gov.tw/....../ap/wantf00001_1.aspx......